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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管和物价部门将深入督查物业八类违规收
从11月5日起,结合前期调查情况,济南市房管和物价部门将对物业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并针对前期调查发现的八类违规收费情况进行重点纠正和处理。
根据住宅物业收费管理新办法,济南市房管、物价两部门展开了三个月的拉网式检查。主要分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普查验收阶段、抽查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实施。目前,市内各区物业企业自查阶段已结束,近600个项目填写并递交了自查表。
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卫东介绍,前期的检查情况发现,物业管理收费方面存在以下八类违规行为:一是未按政府指导价确定收费标准;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三是未按政策规定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四是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五是不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六是乱立名目,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七是擅自采取停水停电手段强制收费;八是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地下停车相关费用。
“针对上述八类违规收费问题,5日起,济南市房管物价两部门将在各区选取住宅小区,做督导检查。”张卫东介绍,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及物业收费方面的政策法规的情况。“我们下一步还将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把日常监督检查、业主有效投诉、媒体曝光及行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载入企业的信用档案,每年评定一次,向社会公示。信用情况不佳的将在资质升级、招标投标方面受到限制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