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靠施工情况下,涉及发包方与施工方施工合同的外部法律关系以及被靠方与靠方借用资质的内部法律关系。对于相关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以及发包人是否善意来认定相关合同的效力!在靠人与被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靠行为属于借用资质行为的,因违反《建筑法》第26条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在靠人、被靠人与发包人外部关系的认定上,应当根据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是否知道靠事实作出认定!如果发包人不知道靠的事实,有合理理由相信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就是被靠人,此种情况下被靠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行为属于真意保留,被靠人的表示行为与真实意思不一致,但发包人的表示行为与真实意思是一致的。
准确把握该条文含义,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二是中标无效。关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相关国家部委曾经先后作出有关规范性规定,应当以有关规定为准来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2018年6月1日施行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2018年6月6日施行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已不属于必须招标工程范围,如果仍然以此为依据认定相关施工合同未经招投标程序因此无效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正宗昆明工程法律纠纷咨询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如果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可以直接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请求折价补偿。判断是否形成了前述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重点是看发包人是否认可实际施工人的地位,具体可以考量发包人是否直接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联系或检查、是否直接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否指定的转(分)承包人等因素。
找昆明工程法律纠纷咨询
发包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结算协议,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之间的结算协议均只对协议当事人发生效力,不能对抗协议之外的第三人!如果相关付款义务主体能够举证证明已经按照结算协议支付了相应工程款,则在已付工程款范围内免除付款责任。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相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出借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相关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不能理解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或者出借资质的对价或好处!
如果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仅仅给予工程或出借资质但没有实施具体的施工行为或管理行为,对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提出的支付管理费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在给予工程或出借资质后也实施了一定的施工行为或管理行为,应当考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的支出成本、合同各方的过错程度、实现利益平衡等因素,在各方之间合理分担该管理成本损失!根据《建工司法解释》1条1款第3项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
主营概要:工程法律纠纷,房产企业法律纠纷,复杂合同纠纷
企业简介: 云南天外天工程房产律师团队,目前约有20名律师,专门从事工程、房产、工程保险、复杂合同纠纷相关法律事务。团队律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其一,具有丰富的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工程保险背景,而且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房产地开发、工程保险实践经验,之后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另一部分为法学人员,从事法律工作之后,长期处理工程、房地产、工程保险等纠纷的律师。主营业务包括: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复杂合同纠纷、工程保险、工程法律培训等。 查看更多介绍信息